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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东区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4645次 时间:2017-06-07 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东区政办〔2017〕35号

韵家口镇政府、各社区,区政府各部门:

现将《城东区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

城东区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青政〔2016〕31号)和《西宁市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措施》(宁政办〔2017〕11号)文件精神,加速推进我区传统消费提质升级、新兴消费蓬勃发展,更好地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努力培育形成推动我区经济发展的新动力,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省委“131”和市委“12315”总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利用资源和区位优势,积极发现和满足全区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等消费升级需求,以消费环境改善和市场秩序规范释放新空间,以扩大有效供给和品质提升满足新需求,推动消费和投资良性互动、产业升级和消费升级协同共进,积极构建消费升级、创新驱动、经济转型有机结合的发展路径,为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提供更持久、更强劲的动力。

二、扩展消费领域

1、加快发展服务消费。大力发展面向不同群体,形式多种多样、内容贴近实际、切实可用的教育培训消费。积极推进动漫设计、演艺综艺、网络文化、数字内容等新兴文化产业及传统文化消费升级。积极拓展健康管理、体育健身、高端医疗、生物医药等健康消费领域和家政服务、老年用品、照料护理、精神慰藉养老消费。努力提高餐饮住宿企业规模化、市场化发展水平,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打造一批特色餐饮企业,引进一批高品质酒店品牌。大力推进文化旅游、休闲景区、特色旅游商品等品牌培育,大力发展旅游消费。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科技文体旅游局。

2、加快信息消费。加强全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扩大覆盖、完善功能。配合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拓展智能消费领域。大力发展“互联网+”模式,推动互联网与民生服务、旅游等产业的跨界融合,催生消费新业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推进网络信息技术与服务模式融合创新,开展智慧旅游、智能交通等产业发展新模式,促进互联网技术在医疗卫生、旅游、购物、教育等领域的创新运用,提供优质服务鼓励辖区企业“上网触电”,支持大美易购网等电商平台创新发展模式。支持电商平台做大做强,开展跨区跨境、线上线下、体验分享等多种消费业态发展,着力提升互联网融合传统产业、衍生新兴产业,带动信息资源高效利用水平,推动产业跨界融合。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科技文体旅游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民政局。

3、引导推进绿色消费。引导和支持企业利用大众创业、万 众创新平台,加大对绿色产品研发、设计和制造的投入,增加绿色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资源环境效益。鼓励企业采用先进设计理念、使用环保原材料、提高清洁生产水平,降低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环境影响。支持商场、超市等流通企业在显著位置开设绿色产品销售专区,鼓励商场、饭店、宾馆等场所配套建设节能、节水设施,鼓励汽车销售企业引进并销售新能源汽车。鼓励电商企业直销或与实体企业合作经营绿色产品和服务,推动开展二手产品在线交易,满足不同主体多样化的绿色消费需求。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区科技文体旅游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4、鼓励发展时尚品质消费。鼓励传统小商品批发零售企业发展更加安全实用、更为舒适美观、更有品味格调、个性化多样化的品牌商品消费,支持餐饮、玉石珠宝加工等企业,加强与消费者体验、个性化设计、柔性定制等相关的生产模式创新。加快推进建国路综合商务区建设,积极打造新兴时尚消费商圈,满足中高收入群体需求。引导培育时尚消费热点,大力发展个性化定制和体验式消费,推广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网络团购、网络约车等新型服务模式,满足消费新需求。支持在消费领域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品牌化经营,提高整体服务水平,引导各类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和服务品牌。鼓励区内名优品牌企业宣传推广,充分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和各类展销会、洽谈会等提高品牌知名度,支持企业与市场份额较大的连锁超市等经营业态合作,开辟专营店、直营店,抢先占领省外消费市场,提高东区品牌知名度、美誉度。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区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扩大有效供给

(一)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1、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引导企业细分市场需求,从提高产品功效、性能、适用性、可靠性和外观设计水平入手 ,以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加快推进特色畜产品、农产品等精深加工,全方位提高消费品质量,提高附加值。鼓励传统产业设施装备智能化改造,推动生产方式向数字化、信息化、高新化转变,实现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

2、鼓励引导商贸企业转型升级。以西宁火车站建成为契机,充分发挥“东大门”区位优势,加快推进小商品集散批发、土特产品、食品批发、畜产品交易等重点商贸产业发展,提升湟光、互助路沿线小商品企业经营规模和层次,巩固小商品批发业引领地位。提高餐饮业规模化、市场化发展水平,支持餐饮企业做强做大,打造一批餐饮龙头企业,推动餐饮消费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民族餐饮,引导餐饮企业个性化、时尚化发展,引领、创造和拓展餐饮消费新需求。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3、加快培育新兴产业。以中国(西宁)绿色产业园区建设为依托,充分利用土地资本、物流等资源优势,通过专项资金引导、强化要素保障、创新体制机制等政策措施,引导企业、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集聚,培育和扶持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引领作用的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加强与东川工业园区在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机械加工、特色资源开发、新能源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实现与园区联动互补发展。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承接和采用新技术、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的产业化研究及应用。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科技文体旅游局。

(二)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1、着力推进建国路商业综合片建设,高水平、高标准的打造一批集商业零售、商务办公、酒店餐饮、公寓住宅、综合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城市综合体,构建城市时尚消费新模式。以曹家寨片区、二二一厂片区等旧城改造和重点商业开发项目为契机,逐步推进区域商业合理布局,促进区域商贸多中心扩散,提高商业资源配置优化。以发展多元商业业态为重点,推进商贸流通业向规模化和集约化迈进,大力发展大型卖场连锁经营、电子商务、高中档特色商品零售、金融信息服务等行业,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入驻我区,带动提升商贸流通业整体水平,发挥消费辐射带动能力。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

2、加快推进文化旅游等产业发展,完善旅游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火车站旅游集散综合服务基地功能与效应。依托辖区东关清真大寺、中华枸杞养生苑等旅游景点,深度挖掘特色文化内涵,促进旅游文化融合发展,协同推进特色民族餐饮、工艺品、文化体验等产业发展。推进文化与旅游的有机融合,健全“吃住行游购娱”要素市场,完善文化旅游产业链条。加快推进城东区全民健身中心、景熙丰百姓大舞台、褚家营乡村舞台等集文化、休闲、娱乐多位一体的城市休闲场所建设,扎实推进基层文化站及文化活动场地建设。开展“花儿会”“ 牡丹文化旅游节”等独具特色的节会活动。
责任单位:区科技文体旅游局。

3、推进以护理看护、健康管理、康复照料等为模式主的居家养老服务,形成以社区照料为依托、机构供养为补充的老年福利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探索中心运营新模式,逐步建立方便、经济、周到的社区托老服务生活圈。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韵家口镇、各社区。

4、加快推进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建设,拓展便民服务、医疗服务、健康养老、网络教育等民生服务的新途径。围绕深化社区服务体制改革,推进社区服务业发展,以满足多民族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为目标,大力培育家政、餐饮、托幼、养老、医疗、保健、文娱等社区服务企业,积极引导各种服务业态进入社区服务领域,设立超市、果蔬店、餐饮网点、洗护维修点等便民利民服务和金融、电信等公用事业服务网点,满足居民生活需求,提升社区服务档次。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韵家口镇、各社区。

四、优化消费环境

(一)加强消费设施建设

1、全面落实“宽带中国”战略目标任务,积极协调配合通信单位,力争“十三五”末宽带网络覆盖辖区所有行政村、老旧小区、居民楼院。依托城东区网络化数据库建设,整合市场监管、税务、统计等部门数据,加强政府部门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完善社区、镇村共同配送末端网点建设,提高“最后一公里”的物流配送效率。加强辖区内服务设施、文化设施和商业服务业设施建设,改造提升老旧生活性服务基础设施。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区行政服务中心、韵家口镇、各社区。

2、加强路网建设,重点配合实施东树林巷、湟中路、八一路、曹四路、下南关道路改造项目,建设贵南路延伸段、朱家庄路、滨河路(沙塘川河)等城乡交通道路项目。积极配合实施西宁轻轨1号线、3号线项目,全面落实“缓堵保畅”各项举措,完善交通管理设施,实现城区道路高效便捷、畅通有序。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区农林牧水局、韵家口镇、各社区。

3、积极配合实施全市道路景观改造提升项目,深入实施以火车站为核心向互助路、建国路、昆仑大道等主干道辐射的绿网建设项目,加紧实施七一路、夏都大街等主要街道的花街建设项目,打造建国路迎宾大道、滨河路景观性道路,形成“一路一景”的城区综合绿网景观。
责任单位: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

(二)完善质量监管体系

积极配合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建立健全以质量监督、管理、检测为核心的预防为主、防范在先的质量监管体系,全面提升监管能力、效率和精准度。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落实责任、社会共同监督的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形成涵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全过程的监管链条。推进食品检测室的建立,在农副产品、食品药品、日用品等领域建立健全全过程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严格质量监管执法,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大随机抽查力度与强度,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制度。鼓励企业加强质量品牌建设,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及品牌知名度,培育一批能够展示“东区制造”和“东区服务”优质形象的品牌与企业。
责任单位:区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林牧水局。

(三)优化市场信用环境

1、规范消费市场秩序,强化企业责任意识和主体责任,完善信用体系建设。配合推进西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落实《西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辖区重点任务。支持并鼓励第三方信用服务业发展,鼓励辖区企业分领域、分批次开展信用评价。加强违法失信行为信息的公示和共享,促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建立并完善企业红黑名单、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各项制度,启动跨部门信用奖惩联动,提高失信行为成本,约束企业经营行为。积极推广信用产品的社会化应用,组织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等诚信宣传活动,提高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责任单位:区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

2、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健全全方位、多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机制和保障机,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诚信、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消费维权社会协同共治体系。全面推行明码标价、明码实价,依法严惩价格欺诈、质价不符等价格失信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等违法行为,依法加强监督检查,创新检查监管方式。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畅通投诉受理和处理渠道,有效督办、处理消费者投诉案件,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组织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作用。

责任单位:区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

五、加强政策支持

1、扎实推进“五证合一”“先照后证”等商事制度改革,精简事前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激发市场活力。全面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优化政府投资,加大对医疗、教育养老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投资力度。建立健全政府和企业合作PPP机制,创新多元化融资模式,引导、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全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打造“政企共赢”新模式。有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稳步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责任单位:区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区财政局、城东公安分局。

2、加大对新消费相关领域的财政支持力度,更好发挥财政政策对市场主体行为的导向作用。强化对科技含量高、辐射带动作用强、有望形成新消费增长点的项目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全力做好辖区中小微企业扶持培育资金安排及发放,充分发挥财政性资金促进消费扩大和升级的杠杆作用,扩大有效投入,带动有效产出。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支持民办社会事业、创新产品和服务、绿色产品等发展。建立政银企联席制度,加强政府、政府职能部门及辖区企业与金融机构的日常联系和合作,实现政银企共同发展。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

3、认真落实税费政策,全面深化营改增税制改革,实现服务业领域全覆盖。落实小微企业、创新型、科研型企业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对符合产业政策导向、暂时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批准后可延缓缴纳6个月社会保险费。
责任单位:城东区国税局、城东区地税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改善金融环境,完善相关金融政策,积极推进政银企对接服务力度,加强金融服务体系建设。鼓励金融产品创新,支持消费金融、汽车金融、融资租赁等新型金融业态发展,鼓励发展各类金融衍生品。积极吸引国内外股份制商业银行、证券期货机构、保险公司、投资基金等在东区设立分支机构,繁荣辖区金融市场。支持辖区及中国(西宁)绿色产业园区优质的消费领域企业上市融资,鼓励设立创业投资、产业发展等领域基金,发展风险投资。规范并培育信托、理财、财务管理、融资咨询等服务机构。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适合医疗、养老、文化、旅游等行业和小微企业特点的保险品种。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

5、调整优化用地结构,扩大服务业用地供给,提高服务业建设用地比例。依法加大对“僵尸企业”的闲置、半闲置用地盘活力度,优先用于新消费新投资项目用地供应。鼓励工业企业利用自有工业用地兴办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自营生产性服务业。 

责任单位:区国土资源局、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

6、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为消费升级、产业升级、创新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培养和引进一批适应消费转型升级和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发展的人才,扩大辖区信息、医疗、文化、旅游、环保等领域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以辖区高等院校为依托,支持部门、企业和院校建立人才培养合作机制,拓宽人才培养渠道,支持民营企业引才,鼓励高层次人才开展创业创新活动。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