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城东区2021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8日
城东区2021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任务
分工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区综合医改工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和获得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21〕20号)和省医改领导小组(扩大)会暨健康青海建设推进会会议精神、《西宁市政府关于西宁市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综合医改若干重点改革的意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21〕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以健全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为重点,以人才队伍建设、科技攻关和信息化建设为支撑,立足实情实际,创新改革思路,感恩奋进、拼搏赶超,在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建立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医防融合机制等方面持续发力,切实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最大限度增强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公立医疗机构综合改革
1、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完善医疗机构支部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规范医疗机构班子议事决策程序,推进民主集中制有效落实,将公立医疗机构党建与核心业务工作、运营管理深度融合,完善运行机制,切实提高管理效能,转变服务供给模式,实现治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医德医风和党风廉政建设,打造清廉医院。(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2、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区域医疗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优化完善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提升紧急医学救治水平,建设社区医院和疾控中心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工程。重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基础设施及实验室建设,改革运行机制,激励基层公卫人员工作积极性,建立符合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薪酬制度。严格规划卫生资源增量,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责任单位:区卫健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3、完善机构运行机制。落实“两个允许”和优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等有关要求,加快公立医疗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健全公立医疗机构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经营管理自主权。完善处方点评制度,加大对抗生素、辅助性、营养性、医保目录外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使用、大型设备检查等情况监控力度。医院内部建立健全合理合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内控制度和机制,落实自查自纠制度。医联体内巩固完善检验结果互认和影像检查资料共享,为居民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线上付费、检查检验结果查询等服务。(责任单位:区卫健局,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医保局)
(二)落实医疗保障制度改革。
4、健全医疗保障机制。贯彻落实省、市医保部门建立统一的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统一和规范医疗保障基本制度、基本政策、支付标准,建立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根据市级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普通门诊保障制度和门诊特殊病慢性病保障政策,调整特殊病慢性病病种。继续巩固完善医保政策定期协调会商机制,加强医保与医疗的政策衔接。(责任单位:区医保局)
5、落实“两病”患者用药保障政策。落实高血压、糖尿病用药保障政策,规范使用基本医保用药目录范围药品,优先选用目录甲类药品、国家基本药物、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加强紧密型医联体内上下用药衔接,及时更新医联体总院和各成员单位用药目录,同步跟进药品报销政策。(责任单位:区医保局,配合单位:区卫健局)
6、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严格落实医保总额付费制度,统一支付标准,建立医保基金支付与医疗质量、药品招采使用管理、协议履行绩效考核结果相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执行按病种付费和日间手术的病种目录,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负责单位:区医保局,配合单位:区卫健局)
7、完善药品耗材监管制度。落实省级药品、医疗服务项目的医保支付标准。以医联体为单位,落实药品带量采购、保障使用、药款结算和监测使用等工作,巩固完善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政策。(责任单位:区医保局,配合单位:区卫健局)
(三)加快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8、强化医学梯队建设。强化医教协同,完善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等医学人才培养模式。加大全科医生等紧缺人才培养力度。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助理全科医生人才培训,强化转岗培训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统筹全区优势学科、人才等资源,针对地方病、多发病、重大疾病,持续申报科研项目,推进科研成果转化应用。(责任单位:区卫健局,配合单位:区人社局)
9、深化健康服务共同体建设。在城东区医疗联合体改革的基础上,深化“健康服务共同体”改革,加快完善内部运行管理机制,出台绩效考核方案等配套措施,重点打通人员、经费、业务、药械、信息等环节,提升建设质量,并结合实际创新探索,积累经验,推动医联体内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医防结合、关口前移、协同服务的网格化健康管理新机制,增强疾病预防控制和救治能力,力争在健康服务共同体建设上取得突破。进一步完善“乡聘村用”,健全村医准入、退出和持续发展长效机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为村医购买养老保险,落实人均2000元/年标准补贴政策,积极争取省市专项资金,区财政按比例配套补助资金。(责任单位:区卫健局,配合单位:区医保局、区财政局、区委编办、区人社局)
10、提升专科建设成效。在已建成的骨科、眼科专科联盟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提升专科建设成效,统筹辖区资源,继续打造城东区儿科、呼吸科等专科联盟建设,引领专科联盟单位在医疗、教学、预防、管理等方面的提升。加强对专科联盟的医疗质量监管,建立健全综合绩效考核制度,强化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形成长效监管机制。深入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年底力争2家以上的基层医疗机构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已达到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机构继续巩固建设成果。(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11、推进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远程医学信息平台功能,依托省级医疗资源,实现影像等检查结果共享互认,拓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保障机构、公共卫生机构间信息互联互通和共建共享。运用“数字社区综合服务平台”赋能医疗机构,建设医联体内互联网分级诊疗,通过数字医疗健康系统打造家庭医生(365天24小时)线上线下一体化即时服务,为居民提供便捷的数字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区卫健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医保局)
(四)促进中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12、提高中藏医药服务供给能力。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对中藏医药发展扶持政策,各基层医疗机构加强中藏医重点特色专科建设与发展,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用中藏医药适宜技术推广,持续推进“冬病夏治”、“三伏贴”等中医诊疗技术,进一步提高中藏医医院应急和救治能力,发挥在重大疫情救治中的独特作用。继续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鼓励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名老中医专家到基层医疗机构坐诊,为辖区居民提供高效、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责任单位:区卫健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13、完善中藏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严格落实中藏医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及时做好新增中藏医诊疗科目审批工作。按照省级部门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藏药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健全中藏医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责任单位:区卫健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医保局)
(五)加强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14、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建立健全公共卫生监测预警和应急指挥体系。推动完善公共卫生重大风险评估、研判、决策机制,强化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健全公共卫生应急处置和物资保障体系。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提升接种能力,确保年底达到人群接种78%的目标。(责任单位:区卫健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各镇(办))
15、深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完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功能定位,探索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新机制。强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督导评价等职能,督促医疗机构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职责。持续提升疾控队伍流行病学调查与疫情防控处置能力,完善实验室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加强公共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进职业病防治康复站建设,提升我区职业病防治、监测和康复能力。(责任单位:区卫健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16、持续推进健康东区行动。以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重大疾病防控、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四方面为重点,普及健康知识、引导合理膳食、鼓励全民健身等专项行动,加大重点人群健康促进、疾病前期干预、重点疾病防治、婴幼儿照护服务、医养康养相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藏医药传承发展等领域工作力度,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强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超重肥胖防控,加强艾滋病、地方病、职业病等重大疾病防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区卫健局,配合单位: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体局)
17、构建完善医防协同机制。全面推进区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深度合作,落实“一融入三下沉”政策,加强区疾控对医疗机构日常指导督导,督促医疗机构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职责。加强健康教育和疾病防控,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六)强化行业考核监管
18、强化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协调和督查机制,落实联席会议、联合执法、定期通报等制度,部门联动、协同监管、联合惩戒,提高综合监管效率。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内部和外部监管体系。(责任单位:区卫健局,配合单位:区医保局、区市场监管局)
19、加强实施效果评价。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定期对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完善通报约谈机制,对工作进度严重滞后、未实现任务目标的部门,按程序予以通报和约谈。(区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区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加大考核监管力度。加快推进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增幅、医疗服务收入占比、医院管理费用支出占比等指标进行监测,并定期通报。健全完善公立医疗机构薪酬总量核定、内部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办法。落实卫生防疫津贴调整政策,保障公共卫生人才待遇,建立基层公共卫生人员职称绩效待遇机制。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院长和医务人员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21、健全医保监管机制。依托现有医保信息系统,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通过设定系统规则、阈值,在医保结算数据中对所有医保结算单据进行100%的自动审核,对分解住院、限定支付、超量开药、不合理收费及重复检查等异常诊断信息进行重点筛查分析,并及时向工作人员提示违规,经人工干预纠正,实现对住院等医疗服务行为的全程监控。落实全省医保基金“飞行检查”制度,做好全市“飞行检查”迎检工作。(责任单位:区医保局,配合单位:区卫健局)
22、推进平安医院创建。充分发挥医疗、医药、医保监管和刑事司法职能,通过开展医疗乱象整治,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我管理主体责任,持续打击非法行医,整治“大检查”“大处方”“小病大治”等过度医疗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安全良好医疗环境,使医疗环境明显改善,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医院周边安全状况明显好转,医院治安防控能力明显增强,杜绝涉医涉疫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区卫健局,配合单位:区医保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化医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借鉴学习三明市医改经验,加强对改革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改革任务,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强化医改工作定期督查和年度考核,考评结果与医院综合改革专项补助资金分配挂钩,并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及成员单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充分利用媒体,加大医改成效和典型经验的宣传力度。创造深化医改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对医改典型经验的挖掘、总结、提炼、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