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能力建设推进会精神,全面提升西宁市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以“感恩奋进、拼搏赶超,踔厉奋发、笃行不怠”的姿态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和便捷性,提高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获得感、体验感和幸福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以持续抓好作风建设为引领,以强化能力建设为核心,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创新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模式,全面推进西宁市网上政务服务“服务方式完备度、服务事项覆盖度、办事指南准确度、在线办理成熟度、在线服务成效度”五度提升,形成一网受理、协同办理、综合管理为一体的政务服务体系。2022年底前,实现办件发生率达80%以上,全程网办事项达60%以上,平均跑动次数压缩到0.5次以下,减材料比达30%以上,新增10项主题集成服务和30项“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应用场景。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提升服务方式完备度
1.推进“一网服务”。除法律法规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所有政务服务事项严格按照“应上尽上”原则全部纳入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推行“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申报→各部门受理后内部流转审批→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办理结果公示”的服务模式,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100%通过政务服务网开展网上申报、网上查询、进度公示、网上评价等工作,实现政务服务“一网对外”。(责任单位:市政府审改办牵头,市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一端服务”。依托省级“青松办”APP,按照全省统一工作部署,逐步统筹整合市级各部门现有移动服务入口,推动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不动产、医疗保障、公积金等重点领域的高频热点事项“掌上办”。(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监督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减证便民”。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公示证明取消情况。(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服务事项覆盖度
4.加强办件数据归集。市级各自建政务服务信息化系统按照省办件数据汇聚标准归集办件数据。市级各自建政务服务信息化系统的办件数据向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同步传送,保证办件数据实时、全量归集。(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评价数据汇聚。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拓展网上评价、事后评价、二维码评价等评价功能,对未纳入“好差评”的业务系统、自助终端,加快系统对接,实现全市“好差评”数据实时、全量归集并向省政务服务平台推送,积极探索推动“好差评”与“西宁评议”系统互通、数据共享。(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监督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跨省通办”能力。从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入手,在与黄河流域五省十市签订的《区域“跨省通办”政务服务联盟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与兰州市签订的《兰西城市群政务服务领域合作协议》的基础上建立完善“跨省通办”清单化管理制度和更新机制,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专区,推动更多事项在更多区域实现线上“跨省通办”。(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监督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办事指南准确度
7.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细化办理项、情形项,逐一对办事指南中的事项名称、法定依据、办理时限、申请材料、服务对象、办理地址等要素进行动态规范,实现同一事项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进一步提升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事指南规范性和精准度。(责任单位:市政府审改办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推进“四减一优”(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跑动次数、优服务)。依托省、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将平均跑动次数减少至0.5次以下,承诺时间压缩比达到80%以上,即办件占比达到60%以上,全程网办占比达到60%以上,减材料比达30%以上,有效提高网上办理深度及成熟度。(责任单位:市政府审改办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优化提升线上“一件事”主题服务功能,对发布的“一件事”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证照发放等跨部门流程进行再造,集中并联办理,实现100%网上可申报,确保落地实施的“一件事一次办”可办事项达到30项以上,提升企业、群众“一件事”集成政务服务获得感。(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在线办理成熟度
10.提高电子证照汇聚量。提高电子证照汇聚量,有效期内非涉密的存量证照实现电子化、结构化,全量全要素汇聚到省电子证照库,增量电子证照采取接口方式,实现实时汇聚、实时更新。同时,全面完成电子印章申请、制作和授权,并完成电子证照模板制作和绑定。(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营商环境监督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提高“四电”(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材料)应用率。严格落实《青海省电子证照管理暂行办法》,优先选取营业执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等较为成熟的省证照库内容,原则上通过市大数据基础平台关联共享,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展现,不再要求提供实体证照。(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监督局牵头、市大数据管理局,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在线服务成效度
12.强化系统对接力度。完善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体制机制,打通事项相关数据和办理入口,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按照“应接尽接”原则,严格落实部门数据共享责任,推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市级各部门自建业务系统深度融合对接,依托省、市共享平台,与省政务服务平台同步做好新增事项接口、库表数据对接,积极与国家部委垂直管理系统应用对接,实现全流程办理数据实时共享。(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强化特色功能建设。以便民、主题集成特色服务为重点,持续优化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加强特色服务功能模块建设,拓展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提升事项管理、通用办理、电子证照等公共服务支撑,不断改善用户体验。(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强化自助服务能力。归集整合市民中心各入驻单位自助办理终端,强化市民中心自助办理区服务功能,规范自助终端布设,配备导办、帮办人员,为群众提供集成化、人性化自助办理服务。(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民中心各入驻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强化智能化办事水平。依托省、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为切入口,在自助服务设备上线一批标准化、规范化程度较高的政务服务事项,形成智能“秒办”事项清单,为群众提供“自助办理、现场办结”服务。(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加强宣传培训力度。充分运用电视、报刊、新媒体等,多渠道宣传推广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扩大企业群众对西宁网上政务服务知晓度,引导企业群众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服务事项。分级分类组织开展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操作使用培训、业务研讨和经验交流等,确保一线窗口人员全覆盖、会操作,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综合业务能力。(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监督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审改办牵头成立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工作专班,加强对各县区各部门网上政务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和业务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的难点问题,形成全市同步推进的工作格局,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把手走流程”工作要求,加强对网上政务服务工作的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任务,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强化跟踪指导。网上政务服务专班要围绕重点工作任务,不断加大靠前服务、主动服务,跟踪指导力度。定期深入部门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对接,及时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努力实现进度精准掌握、问题精准解决、工作精准推动。
(四)强化督查评估。网上政务服务专班适时开展相关工作的跟踪评估,定期对工作推进缓慢的部门进行通报。同时,总结工作中的亮点特色,发挥典型示范带动效应,推动全市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全面提升,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附件:西宁市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西宁市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项目 | 工作措施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提升服务方式完备度 | 推进“一网服务” | 2022年6月底前,各部门按照“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申报→各部门受理后内部流转审批→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办理结果公示”的服务模式,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办理。 | 市政府审改办 | 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2 | 推进“一端服务” | 2022年10月前,按照《青海省移动端政务服务工作方案》,整合各县区各部门移动端应用,统一纳入“青松办”APP,推动民政、人社、不动产、公积金、医保等重点领域的高频热点事项“掌上办”。 | 市营商环境监督局 | 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
3 | 推进“减证便民” | 依据国务院、国家相关部委、各地区文件要求,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公示证明取消情况。 | 市司法局 | 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
4 | 提升服务事项覆盖度 | 加强办件数据归集 | 市级各自建政务服务信息化系统按照省办件数据汇聚标准归集办件数据。2022年6月前,实现市级各自建政务服务信息化系统的办件数据向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同步传送,保证办件数据实时、全量归集。 | 市大数据管理局 | 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5 | 加强评价数据汇聚 | 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拓展网上评价、事后评价、二维码评价等评价功能,对未纳入“好差评”系统的业务系统、自助终端,加快系统对接,积极探索推动“好差评”与“西宁评议”系统互通、数据共享。2022年8月前,实现全市“好差评”数据实时、全量归集并向省政务服务平台推送。 | 市营商环境监督局 | 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
6 | 加强“跨省通办”能力 | 2022年3月底前建立完善线上跨省通办清单管理制度和更新机制。 | 市营商环境监督局 | 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
7 | 2022年10月底前,各部门按照跨省通办清单做到跨省通办事项全程网办,确立跨区域事项办理模式,实现线上跨省办理。 | ||||
8 | 提升办事指南准确度 |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 | 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细化办理项、情形项,逐一对办事指南中的事项名称、法定依据、办理时限、申请材料、服务对象、办理地址等要素进行动态规范。2022年7月底前,实现同一事项在我市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 市政府审改办 | 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9 | 推进“四减一优”(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跑动次数、优服务) | 依托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有效提高网上办理深度及成熟度。2022年6月底前,实现平均跑动次数减少到0.5次以下,承诺时间压缩比达到80%以上,即办件占比达到60%以上,全程网办占比达到60%以上,减材料比达30%以上。 | 市政府审改办 | 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
10 | 推进“一件事一次办” | 2022年3月底前,完成“一件事一次办”目录清单梳理。 | 市行政审批局 | 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
11 | 2022年5月底前,编制“一件事一次办”业务流程,实现一单告知、一表申请、一次提交。 | ||||
12 | 2022年6月底前,完成申请表单、提交材料清单,审批流程环节的定制开发,并测试上线。 | ||||
13 | 提升在线办理成熟度 | 提高电子印章覆盖度 | 2022年7月底前,依托全省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完成电子印章申请、制作、授权。 | 市大数据管理局、 市营商环境监督局 | 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14 | 提高电子证照汇聚量 | 2022年9月底前,实现非涉密存量电子证照全量全要素汇聚到省电子证照库,增量电子证照实时汇聚、实时共享、实时更新。 | 市营商环境监督局、市大数据管理局 | ||
15 | 提高“四电”(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材料)应用率 | 2022年9月底前,优先选取营业执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等较为成熟的省证照库内容,原则上通过市大数据基础平台关联共享,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展现,不再要求提供实体证照。 | 市营商环境监督局 | 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
16 | 提升在线服务成效度 | 强化系统对接力度 |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政务服务平台70%事项与业务办理系统的对接,打通事项相关数据和办理入口。 | 市营商环境监督局 | 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17 | 强化特色功能建设 | 2022年5月底前,新增个人常用材料上传功能、网上办理页面个人材料复用功能。拓展特色服务应用,提升公共服务支撑能力。提升智能问答、智能检索效能。 | 市大数据管理局 | 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
18 | 提升在线服务成效度 | 强化特色功能建设 | 2022年10月底前,根据2022年重点城市考核指标要求,针对性提升平台功能。 | 市大数据管理局 | 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19 | 强化自助服务能力 | 2022年3月底前,归集整合市民中心各入驻单位自助办理终端,强化市民中心自助办理区服务功能,规范自助终端布设,配备导办、帮办人员,实现集成化、人性化自助办理服务。 | 市行政审批局 | 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
20 | 强化智能化办事水平 | 2022年4月底前,针对高频办理事项,梳理审批环节,申报材料,完成自助服务工作台高频办理事项清单编制。 | 市行政审批局、 | 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
2022年8月底前,根据高频事项梳理结果,形成智能审批清单,推出不少于10项智能审批事项,实现“自助办理,现场打印”。 | |||||
22 | 加强宣传培训力度 | 借助电视、报刊、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强宣传推广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引导企业群众注册使用“西宁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事项,扩大公众知晓度。不定期分级分类组织开展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操作使用培训,确保一线窗口人员全覆盖、会操作。 | 市营商环境监督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管理局 | 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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