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企业,提升服务能力、服务水平,依法依规快速办理环评手续,优化审批流程,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西宁市城东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项审批流程告知如下:
01 专家评审
1、通过“全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系统抽取专家(报告书5名、报告表3名),局分管领导组织现场踏勘,并召开专家评审会或函审。
2、申请单位按照专家意见修改报告,提交环评报告报批稿。
02 受理公示
在“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受理公示,征求建设项目实施群众意见,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03 征求意见
书面征求局领导班子、各科室负责人意见。
04 局务会议
召开局务会议研究审批意见。
05 拟批复公示
在“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拟批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06 印发批复
印发审批意见,在“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审批内容,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申请单位通过“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审批系统”上传环评报告送审。
07 领取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