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区总河长、副总河长、责任河长、镇(办)级总河长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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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0-20
来源:区自然资源局
根据《水利部河长办关于加强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第81号)文件精神,做好本级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工作的同时,加强对镇(办)级工作的指导、督促。进一步巩固各级河湖长体系,进一步压实河湖长责任链条,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舆论监督,现将城东区总河长、副总河长、责任河长名录、城东区镇(办)总河长名录公示如下:
附件:城东区总河长、副总河长、责任河长、镇(办事处)级总河长人员名单
城东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
